泡牛塘回迁安置房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3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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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牛塘回迁安置房业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泡牛塘回迁安置房项目现已符合不动产登记的条件,您可向属地登记机构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办证地点: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六科(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F区)
联系方式:0871-67473876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