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龙街道办事处关于拟在新址办公区域开展氛围营造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龙街道办事处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洛龙街道办事处新址办公区域氛围营造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洛龙街道办事处新址办公区域氛围营造服务项目。(目录代码:F0101,目录名称: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事项)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龙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1.重点设计洛龙街道办事处新址城市会客厅(街道招商中心)区域的氛围营造方案,并按最终审定方案进行制作安装,设计前可联系实地查看场所;
2.设计制作并安装办公区域其他宣传栏,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宣传栏、道德建设、法治建设、宣传公示栏、文明标识、门牌、去向牌、指示牌、制度牌等。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控制在30万元以内。
(二)资金来源:街道工作经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5.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及商业信誉良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具备提供设计创作类似氛围营造项目服务的相关案例、人员及专业能力。
七、目标要求
1.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龙街道办事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2.确保洛龙街道办事处新址街道城市会客厅(街道招商中心)区域的氛围营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能够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龙街道办事处提出的标准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八、服务期限
该项工作拟从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工作完成期限1个月。
九、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龙街道办事处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十、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一、响应方式
(一)响应期限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到7月26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7月26日17:00前按照承接标准,将响应文件送至昆明市呈贡区洛龙街道吴家营社区六片区888号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响应文件要求
1.提供加盖公章的详细设计方案;
2.提供加盖公章的详细报价单;
3.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提供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书、质量保障承诺书和履约承诺书,以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1份;
8.响应文件须密封完好,标识清楚,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班前浜
联系电话:0871-67466568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龙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