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街道2025年“荷韵江尾”荷花综合文化 主题活动策划执行及宣传服务采购意向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推进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实现产业升级、乡村振兴。拟决定在滇池之畔,荷花盛放的江尾社区开展斗南街道2025年“荷韵江尾”荷花综合文化主题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斗南街道2025年“荷韵江尾”荷花综合文化主题活动策划执行及宣传服务进行服务购买,现将采购计划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斗南街道2025年“荷韵江尾”荷花综合文化主题活动
二、购买主体
呈贡区人民政府斗南街道办事处、斗南街道江尾社区居委会
三、主要内容
根据《斗南街道2025年“荷韵江尾”荷花综合文化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完成策划执行及宣传服务,活动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0日,活动共分为:开幕式、歌舞展演、非遗文创产品展览集市等内容,需提供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活动的策划与执行、现场氛围营造、活动宣传推广、物料设计与制作、文创集市搭建与维护、市集品牌引入等服务。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3万元以内;
(二)资金来源:斗南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斗南街道江尾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
五、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及商业信誉良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具备提供策划执行及宣传服务的相关案例、人员及专业能力。
六、目标要求
(一)按斗南街道2025年“荷韵江尾”荷花综合文化主题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完成策划执行及宣传服务。
(二)投标单位需提供斗南街道2025年“荷韵江尾”荷花综合文化主题活动策划执行方案,斗南街道办事处有权对中标单位策划方案进行协商修改。
(三)项目采用参照竞争性比选方式开展,根据如下四方面进行评选:
1.活动策划执行方案:①活动主题突出、有创新性、可执行;以荷花为媒介,深度挖掘花文化内涵,提升江尾荷花节品牌影响力,打造滇池特色文化旅游名片;②借助文艺演出、文化市集、特产市集以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内容,展现民族文化、廉洁文化、传统文化的交流交融,展现呈贡民族团结和谐氛围与强大力量;③依托滇池绿道开通契机,宣传滇池生态保护成果、宣传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吸引游客体验滇池风光,推动乡村农文旅融合发展;④为市民与游客提供休闲娱乐的平台,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区域文化认同感与归属感。将荷花之美、民族之韵、滇池之秀完美融合,为游客带来一场难忘的文化与视觉盛宴,推动滇池区域文化旅游事业蓬勃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进步。占50分。
2.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及业绩,占15分(每个业绩3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能够提供服务技术人员配置情况,占15分(根据最优评比法评比,根据提供技术人员人数、专业度、经验三方面评比,排名第一得15分,第二得10分,第三及之后排名都得5分,内容缺失或未提供得0分)。
4.报价得分,占2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报价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保留2位小数):报价得分=(报价基准价/其他报价)×20分)。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各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合同)内容,以实际支出费用为准。扣除上级补助经费后,由斗南街道办事处及江尾社区居委会各承担50%共同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方式
(一)响应期限及报名地址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5日到2025年7月21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7月21日12:00前提交报名响应材料至到斗南街道办事处210办公室。
(二)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须密封完好,标识清楚,并加盖公章,封面应有响应项目名称、响应公司名称(盖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格式自行设计)。
3.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资质。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服务策划方案(格式自行设计)。
6.提供项目的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材料(内容需要提供人员人数、专业度、经验,格式自行设计)。
7.提供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8.提供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书、质量保障承诺书和履约承诺书,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叁份。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495296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7月21日。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斗南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