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购买《昆明市呈贡区“十五五”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0)》编制服务工作的公示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针对购买《昆明市呈贡区“十五五”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0)》编制服务工作召开了综合评分会议,对3家响应单位开展综合评分工作。经综合评分小组综合评分,确定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作为《昆明市呈贡区“十五五”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0)》编制服务承接主体,现将委托合同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1.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昆明市呈贡区“十五五”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0)》。编制范围为甲方规划范围,按照国家、云南省、昆明市及呈贡区最新政策,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立足呈贡区“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认真谋划布局,编制《昆明市呈贡区“十五五”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6-2030)》,规划需具有指导性和实操性。规划须经行业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且最终通过呈贡区审议正式印发。
(2)乙方须指定专业水平高、岗位固定的工作团队负责本规划的编制。乙方工作团队负责组织调研、规划编制、修改完善、结题评审和验收等工作。合同履行期间,如服务于本次编制工作的团队人员发生变动,乙方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规划编制期间,乙方至少派2名专员负责对接协调,专项负责规划编制工作。
2.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如下:
(1)2025年7月2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初稿;
(2)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甲方征求意见,乙方按意见建议修改优化规划文本;
(3)2025年11月30日前,乙方组织专家评审会通过评审验收,向甲方提交专家评审稿。
(4)甲方按程序报请研究印发,乙方在提交专家评审稿到甲方按程序报审印发期间,乙方须按要求继续为甲方提供文稿修改优化服务。
(5)“十五五”期间,乙方做好售后服务,为甲方提供本规划中期、终期评估相关材料报告。
本合同服务期自以上服务提供完成之日起终止。
3.成果交付形式:乙方向甲方交付书面成果(装订成册10套)及电子版成果(word及pdf格式各一份)。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245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元整),本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税费、管理费、专家评审费等任何涉及该项目支出的费用;且乙方为完成规划编制工作而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等所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为本合同的履行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支付方式
1.本合同服务费分三期支付:
(1)双方签订本合同书公示期满并在项目正式启动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的50%,即¥122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
(2)乙方向甲方提交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验收的稿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的40%,即¥98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
(3)规划正式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的10%,即¥24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整)。
2.乙方应于付款前5个工作日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及指定收款账户以本合同首页所列信息为准,如任何一方的信息有变更,须在变更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需要,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必要时,配合乙方开展调研等相关工作。乙方作为有经验的编制服务人员,应在其经验范围内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审慎审查的义务。如甲方提供的资料所存在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则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避免造成损害,若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的,乙方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其他不利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4.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派专人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服务并交付成果,成果最终验收前及时按照甲方及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和工作要求进行修改完善;若乙方编制团队不能胜任编制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3日内更换团队人员;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换编制人员或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6.乙方在甲方办公区域或是为甲方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要因地制宜对甲方实际工作有切实的指导和实践作用(服务内容与甲方现有规划方案及人工智能AI结果重合度低于40%),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发生或引起的任何索赔或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服务涉及规划编制的应用成果归甲方所有,涉及理论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五、成果的交付及验收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各阶段成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初审及征求意见后的相关要求修改完善成果提交。交付方式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载明的甲方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人。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文本进行研究报审,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乙方协商时限顺延。
3.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最终成果由呈贡区印发视为最终验收。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未按时提供相应服务或未按甲方/专家要求修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对应服务费用金额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项。
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3次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因乙方的过错和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退还全部已付款项,退回有关资料,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甲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或因甲方过错和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应将已完成的成果移交给甲方。
七、公示情况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在中国呈贡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示。
公示网址:www.kmcg.gov.cn
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