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选第三方开展区属国有企业高管离任审计工作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选第三方开展区属国有企业高管离任审计工作服务的计划
为加强区属国有企业监管,确保公正、高效完成区属国有企业高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明确责任边界,保证交接合规性,昆明市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局(以下简称“区国资局”)决定公开招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区属国有企业高管离任审计工作。
一、项目名称:区国资局关于公开招选第三方开展区属国有企业高管离任审计工作服务项目
(一)审计对象
离任高管: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
任职期间:2018年至今
(二)审计范围
时间范围:任职期间所有经济活动(必要时追溯或延伸)。
内容范围:
1.财务收支真实性、合规性;
2.资产安全与保值增值;
3.重大决策(投资、并购、担保等)程序与效果;
4.内部控制有效性;
5.法律法规及廉洁自律遵守情况;
6.任期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等。
二、招选目的
本次招选旨在通过引入专业第三方机构,对高管在职期间的履行职责、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审查、鉴证和评价进行审计,并发表离任审计意见,出具离任审计报告。
三、预算资金
本次招选费用合计为20万元(最高限价)。
四、招选方式
本次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邀请具备丰富的国有企业离任审计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投标,在满足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综合比较各供应商的资信、业绩、报价、合同执行力等因素,择优选择供应商。
五、其他要求
(一)重大问题线索。对离任审计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线索等及时上报区国资局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权限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二)保密要求。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区属国有企业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二)具有与被审计企业相适应的执业人员数量及执业能力、业务性质和执业经验。
(三)近三年内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处罚记录,并在承办企业年报、改制、高管离任等审计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四)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股东或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应当具备同行业、同等规模或更大规模企业审计从业经历,项目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没有受到行政处罚、相关行业惩戒或者相关业务禁入的记录。
七、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服务协议内容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八、递交资料
1.凡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24日17:00前,将响应资料盖公章密封提交至昆明市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呈贡区惠景园D7栋办公楼13A20室)。
2.响应资料要求:一份资料(双面打印)内含分包报价、服务方案、服务质量及时限承诺、拟派人员及人员承诺、类似业绩等。
(联系电话: 67483038)
昆明市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