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拟审批《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拟审批《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环保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医废暂存间内。
建设单位: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医院(呈贡区人民医院、呈贡区中医医院)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国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环保设施改造项目位于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医废暂存间内,项目利用原有医废暂存间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0㎡,购买2台微盾WD50(1用1备)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处理感染性、损伤性以及病理性医疗废物,并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置系统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73.5万元占总投资的7.35%。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 阶段 | 主要内容 | 预期效果 |
水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项目施工期间无施工废水产生。
|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运营期 | 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除蒸汽系统产生的冷凝废水,冷凝废水依托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现有 300m³/d 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呈贡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 | |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管道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运输车辆行车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影响程度及范围有限。 | 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
运营期 | 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1)有组织排放废气:工艺废气摩擦热非焚烧灭菌器采用全密闭结构,废气经全密闭收集后通过喷淋+除蒸汽冷却+除湿雾后,经“两级活性炭+绝对过滤器”组成的过滤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 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表3浓度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氨气、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2)无组织排放废气:处置间内设置微负压,内装设紫外线消毒灯、臭氧发生器等净化设施,可灭杀废气中的病菌,同时设置通风系统抽排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厂区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排放限值。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及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 | |
声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施工期间文明施工,装卸、搬运材料等严禁抛掷,做到轻拿轻放;合理安排工期,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禁止在夜间(22∶00-06∶00)及中午(12∶00-14∶00)时间段施工。
|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
运营期 | 运营期间,产噪设备布置于医废暂存间内,在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即:昼间≤55dB。 | 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 施工期 | 施工期间,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设备废弃包装物由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处置。 | 固废处置率100% |
运营期 | 运营期项目会产生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和废劳保用品等其他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危险废物分区贮存要求,本次评价提出应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用以暂存项目自产的危险废物,其防渗措施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进行建设。运营期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到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并做好台账记录,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固废处置率100% |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官网进行了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惠景园D7栋20楼)。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市呈贡区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环保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Email:cgepb@vip.sina.com
电话/传真:0871-67484816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栋20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