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吴雨梅与呈贡区倍优零售商行 仲裁案件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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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吴雨梅与呈贡区倍优零售商行
仲裁案件送达公告
呈贡区倍优零售商行:
吴雨梅工资结算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本院依法受理(案件编号:呈劳人仲字〔2025〕103号)并经法定程序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后,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于2025年4月8日下午14:00开庭审理,该案件现已审理终结。裁决结果如下:驳回申请人所有申请请求。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呈劳人仲字〔2025〕103号仲裁裁决。请你单位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仲裁裁决书原件,逾期视为送达。
领取裁决书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D8栋附属楼二楼
联系电话:0871-67475714
特此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