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拟审批《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生物医药学科群云南省新污染物防治工程研究中心用房修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拟审批《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生物医药学科群云南省新污染物防治工程研究中心用房修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生物医药学科群云南省新污染物防治工程研究中心用房修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生物医药学科群云南省新污染物防治工程研究中心用房修缮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昆明理工大学校区内
建设单位:昆明理工大学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清之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生物医药学科群云南省新污染物防治工程研究中心用房修缮项目位于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昆明理工大学校区内,本项目将原理工大学呈贡校区内驾校用地A、B、C栋修缮后调整为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云南省新污染物防治工程研究中心用房,其中:A栋作为实验用房,主要用于新污染物监测、新污染物环境行为、新污染物生态风险评价以及新污染物防控治理技术开发与示范四个研究方向。B栋作为办公区,C栋作为储物间使用。项目总投资334.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3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7.59%。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项目 | 阶段 | 主要内容 | 预期效果 |
水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施工期间,禁止在室外堆放施工原材料,防止施工原材料雨天流失。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依托学校内已有卫生间,生活污水仅为施工现场洗手等产生的少量污水,依托项目区已有的化粪池进行处理。项目装修过程中废水产生量较小,经自然蒸发,不外排。 |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运营期 | 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第三次仪器、器皿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塔更换废水及实验器皿润洗废水进入中和池(容积为1m3)处理后,同实验室及配套办公区台面、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及师生生活废水一起接入已有的 10m³的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出水通过预留的污水管网进入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南区)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生化处理(A2/O2)-深度处理三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 220m3/d。)进行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后晴天用于绿化和硬地浇洒,用不完部分或雨天排入月华街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捞鱼河水质净化厂。经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 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 |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施工时及时对运输道路进行清扫,并对运输道路路面采取洒水抑尘;运输粉状建筑材料的车辆必须采用封闭式车辆或对车辆进行遮盖的措施以减少其产生量。施工中,对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进行妥善管理和及时检修,并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车辆的保养工作;对受影响的施工人员应做好劳动保护,如佩戴防尘口罩、面罩等。建立防护网、实行封闭施工、装修材料采用符合国家相关绿色环保标准的产品、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 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
运营期 | 运营期项目主要废气为实验室产生的有机废气、无机废气。项目设1根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实验室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酚类、氯化氢、甲醇、甲苯、非甲烷总烃。在实验室内设置10套通风橱和4个万向集气罩收集实验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管道统一收集至A栋楼顶的1套“碱液喷淋塔+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于地面)的排气筒(DA001)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有效收集的实验废气和微生物实验 废气(气溶胶)。主要污染物为酚类、氯化氢、甲醇、甲苯、非甲烷总烃、气溶胶。项目新污染物生态风险实验室和新污染物防治技术实验室 2 内各设置一台HR40-IIA2 生物安全柜,涉及水样培养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可有效避免气溶胶外溢的可能性,生物安全柜配备有空气过滤器,可有效控制生物安全柜内的气流,实现气流在生物安全柜“侧进上排”,杜绝气溶胶从操作窗口外逸。安生物安全柜的进气及排气均使用超高效过滤器 ULPA(对 0.1~0.2um的微粒、烟雾和微生物等尘埃粒子的过滤效率达到 99.999%以上)。通过自然通风,大气稀释扩散后,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项目区厂界无组织酚类、氯化氢、甲醇、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标准。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及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 | |
声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施工期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禁止在夜间(22∶00-06∶00)及中午(12∶00-14∶00)时间段施工;施工时关闭门窗,优先采用具有先进工艺的低噪声设备。
|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
运营期 | 运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加强风机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加强风机的维修、管理,保证设备处于低噪、高效状态。风机设置减震垫,风管采用软连接,对风机进行有效的减震、隔声处理。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 施工期 | 施工期间,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进行简单分类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运至合法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 | 固废处置率100% |
运营期 |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中,由专人清理至项目所处区域垃圾集中收集点,统一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办公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实验室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是破碎玻璃器皿和废包装纸箱,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可回收部分交由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纯水设备更换产生的滤芯、活性炭、过滤膜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弃一次性劳保用品经统一收集并采用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灭活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 固废处置率100% |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官网进行了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惠景园D7栋20楼)。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生物医药学科群云南省新污染物防治工程研究中心用房修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Email:cgepb@vip.sina.com
电话/传真:0871-67484816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栋20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