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 开展“童心向党 阳光下成长”呈贡区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活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
开展“童心向党 阳光下成长”呈贡区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活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区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充分展示学校美育成果和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区教育体育局将举办“童心向党 阳光下成长”呈贡区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活动。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第三方承办“童心向党 阳光下成长”呈贡区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活动,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及目录:A0203校园艺术活动组织实施服务
项目名称:“童心向党 阳光下成长”呈贡区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承办活动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承接“童心向党 阳光下成长”呈贡区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活动,活动项目包含市级专家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舞台搭建(环创)、灯光音响、奖牌奖状、等内容(具体项目明细详见附件1)。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扎实推进呈贡区中小学艺术教育,充分展示各校园美育成果和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选送优秀节目参加昆明市第三十六届学生艺术节比赛,并在全区展演展示。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5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5年德育、体卫艺专项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参与人员必须提供保密审查承诺书。
(二)提交投标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或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相关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单位证明材料。
5.该项目实施计划方案。
6.附件1:“童心向党 阳光下成长”呈贡区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活动计划项目明细询价报价表。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项目人员配置。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各提供一式三份(盖章)。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童心向党 阳光下成长”呈贡区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活动服务。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呈贡区教育体育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需提供保密承诺书),未经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呈贡区教育体育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童心向党 阳光下成长”呈贡区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取集中比选的方式进行,本次比选使用综合评分法,即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各供应商的次序并推荐成为候选人。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承办好“童心向党 阳光下成长”呈贡区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活动。服务期限,以双方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0天服务期)。
十、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4月29日18:00前报名响应,并按照投标资料提供要求将相关材料(纸质密封一式三份)送至呈贡区教育体育局(惠景园D7栋6楼605室)。
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 67479210
十一、其他事项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4日到4月29日
(二)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方式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受理电话:0871-67479467、0871-67479210,受理邮箱:cgjyjdw@163.com。
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童心向党 阳光下成长”呈贡区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活动计划项目明细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