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贤铭建设有限公司呈人社监催字〔2025〕5号《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的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4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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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贤铭建设有限公司 呈人社监催字〔2025〕5号《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的
文书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贤铭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607N1H4P)。
本局立案调查的昆明呈贡区卓越晴翠A8、A9地块项目中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采用在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的方式公告附件所列文书,限受送达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则视为已送达。
(联系方式: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8栋附楼1楼,0871—67478925)
附件:呈人社监催字〔2025〕5号《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