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公共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关于采购图书管理系统、设施设备提升改造的公告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国资财管〔2020〕145号)相关规定及要求,我中心计划对图书管理系统、设施设备提升改造进行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应用和设备名称 | 简介 | 数量 | 单位 |
1 | 图书馆社保卡应用产品 | 在现有图书管理系统平台上增加社保卡办证、查询、借阅等功能 | 1 | 套 |
2 | 自助借还机 | 自助借还机通过SIP2或NCIP协议与图书馆ILS/LMS连接,通过对第二代身份证信息认证,在原有基础功能上新增由读者通过社保卡自助完成读者证办理、借书、还书、查询、扣缴、凭条打印等功能的设备。 | 2 | 台 |
二、采购单位
昆明市呈贡区公共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三、项目经费预算及服务时限
经费预算: 130000.00元(壹拾叁万元整,含税);
服务时限: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至协议约定时间止。
四、采购方式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购置。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开展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的采购要求;
(二)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导致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必须有专业的团队,且已多次承办过类似服务,具有相关经验;
(五)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解后向他人转让。违者将作为不良记录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六、申请须知
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复函,于公告期限内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相关业绩、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报至呈贡区图书馆,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询价比选。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韩老师 0871-67478104
昆明市呈贡区公共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