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购买公共信息服务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呈贡区组织工作宣传报道,展现全区理论武装、选贤任能、强基固本、育才聚才等各项工作成就和典型经验,讲好“呈贡组工故事”、传播“呈贡组工声音”,提升呈贡组织工作在云南省的影响力、知名度,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云南省级主流媒体合作开展组织工作信息宣传。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2025年省级新闻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党委机关。
四、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目录代码:A1501,目录名称:公共信息服务。
五、项目概况和目标要求
根据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宣传工作有关要求,关注呈贡区委组织部中心工作及其重要举措,及时策划和组织宣传专题,对呈贡区组织工作进行专题宣传(纸媒),全年不少于5个重点专题。同时,依托报纸和融媒体平台,不断扩大呈贡区组织工作的影响力、公信力。
六、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00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从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信息宣传业务经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188001。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按照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购买计划。
八、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五)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承接主体确定方式
综合评分办法。
十、服务期限
自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十一、资金支付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二、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5年4月8日到2025年4月14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4月14日前报名。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67450991
附件: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2025年省级新闻宣传服务项目综合评分办法评分表
附件: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2025年省级新闻宣传服务项目综合评分办法评分表(挂网)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