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昆明善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呈人社监令字〔2025〕56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送达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昆明善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呈人社监令字〔2025〕56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昆明善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130950037XD),
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大商汇商贸城80栋12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邓衡。
本局立案调查的昆明善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张从明劳动报酬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采用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的方式,向受送达人公告以下执法文书:
1.呈人社监令字〔2025〕56号《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详见附件)。
限受送达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局领取以上执法文书,逾期则视为已送达。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8栋1楼,联系电话:0871—67478925)
附件:呈人社监令字〔2025〕56号《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