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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504-978309 主题分类: 税收政策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4-03 13:12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相关文件的公告
文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5年第1号 关键字: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相关文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3 13:12
字号:[ ]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3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3/c5239372/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