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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503-972472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21 09:50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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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

发布时间:2025-03-2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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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

2)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政策。

5)负责退役军人的伤亡抚恤和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抚恤以及伤残等级的评定调整、报批、生活补助核发等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6)负责指导和协调呈贡区拥军优属工作。

7)负责烈士纪念设施、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8)负责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昆明市呈贡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政治引领,持续开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活动。一是严格退役军人党员管理,构筑党员教育长效机制,加强退役军人宣传教育,打造新时代宣传“新高地”,落实退役军人奖惩机制,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激励全局党员干部惊醒起来、振作起来、行动起来,进一步增强实干精神、表率意识,思想受洗礼,能力得提升,履职真担当,作风见实效,真正人人正当标兵,实施争创一流。

2.做好呈贡辖区现役军人困难家庭、困难退役军人的帮扶救助工作。全面摸清底数,靶向实施精准救助,充分利用全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救助系统,建立家庭困难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一月一走访、一季一模排、一人一台账”的工作机制。全面了解掌握困难退役军人家庭生活状况,精准摸排因病、因灾、因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做到不漏一人、不留死角,帮助申请关爱基金等会其他社会救援。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全面落实帮扶政策,建立健全常态化退役军人联系走访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困难退役军人走访入户,整合部门资源,积极与民政、财政、社保、人社、残联等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对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难退役军人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让困难退役军人第一时间享受到各类帮扶救助政策。

3.持续巩固深化“争创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活动成果。强化双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不断完善“社会化拥军示范街”“双拥特色文化街”。

4.抓好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做好国防动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国防知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开展《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及《国防教育法》等内容学习会,动员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者在全民国防教育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体观看红色教育电影,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热爱人民军队、传承红色基因、崇尚英雄的政治热情,强化干部职工国防意识和爱国教育。

5.做好移交安置工作。进一步健全“阳光安置”的工作机制,确保做好计划安置军转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实现100%安置。完成军休干部年度移交安置任务,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

6.全面打造就业创业“呈贡模式”。围绕需求创新培训模式,实现教育培训提质增效,搭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7.加大“拥军优抚”力度,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好优待抚恤工作,不断创新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夯实拥军工作基础,继续发扬优属光荣传统。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落实监督帮扶政策,切实关爱生活困难退役军人,拓宽退役军人信访渠道,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8.打造新时代服务保障体系。整合基层服务保障资源,推动服务保障体系融合发展,创新军休服务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军休服务质量,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激励军休干部奋斗终生。

9.加强英烈褒扬工作。统筹推进现有烈士纪念设施提升改造修缮维护,完善英烈保护纪念规章制度,大力弘扬英烈精神。

10.抓好双拥工作全面开展。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坚持思想引领、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巩固发展坚如磐石的军 政军民团结,开创新时代双拥工作新局面。积极开展各类国防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拥政爱民活动,不断深化双拥活动内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部门财务总收入340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54.4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2024部门财务总收入3971.75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67.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中:退役局本级比上年减少986.69、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增加419.34万元,总体项目资金预算收入减少。退役局本级区级预算项目中(含上年结转数),死亡抚恤预算资金减少101.30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预算资金减少311.45万元;义务兵优待预算资金减少658.19万元;拥军优属预算资金减少128.36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预算资金增加157.49万元;其他资金总体增加55.12万元,故与上年对比总体减少了986.69万元。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退役安置人员增加、标准增加等原因,安置经费增加;其次是增加了其他收人150万元(上年度的军休干部定期增资经费150万元),导致预算经济科目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预算金额相应增加,导致本年比上年预算增加了529.9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54.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08.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45.5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8.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2024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71.75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17.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中:退役局本级比上年减少986.69、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增加269.34万元,总体项目资金预算收入减少。退役局本级区级预算项目中(含上年结转数),死亡抚恤预算资金减少101.30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预算资金减少311.45万元;义务兵优待预算资金减少658.19万元;拥军优属预算资金减少128.36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预算资金增加157.49万元;其他资金总体增加55.12万元,故与上年对比总体减少了986.69万元;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退役安置人员增加、标准增加等原因,安置经费增加269.3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部门预算总支出3404.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5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4.02万元主要原因2025在事业运行预算、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养老保险经费预算、行政运行、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预算、事业人员单位医疗等方面与上年对比均有所增加所以今年较去年基本支出汇总数增加;项目支出2827.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11.3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方面死亡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拥军优属、优抚对象医疗支出较去年均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50803培训支出预算0.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学习培训经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10.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等开支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预算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等开支。

2080505养老保险经费预算35.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主要用于17名在职工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死亡安置经费。

2080802伤残抚恤预算0.025万元,要用于退役军人员伤安置经费。

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预算186.07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经费。

2080805义务兵优待金预算809.05万元,主要用于每年新征义务兵给与的奖励金经费。

2080806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预算0.0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方面的经费。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预算53.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对象相关方面的支出。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支出预算1.2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方面的支出。

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预算637.82万元,主要用于干休所军队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预算144.53万元,要用于管理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的相关人员的支出

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预算0.8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费支出。

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预算20.83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面的支出。

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预算53.8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方面的支出

2082801行政运行预算169.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办公所需经费和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党委工作经费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2082804拥军优属预算786.44万元,主要用于八一慰问部队支援部队建设经费、军人之家工作经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服务站工作经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自主就业补助、义务兵优待金、拥军爱军公益基金、优抚对象解困帮扶补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节日慰问、双拥办工作经费及宣传费等方面的开支。

2082850事业运行预算157.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办公所需经费和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预算5.8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经费。

2101101行政人员单位医疗预算7.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社会保障医疗缴费补助支出。

2101102事业人员单位医疗预算9.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社会保障医疗缴费补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15.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公务人员社会保障医疗缴费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20.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医疗缴费补助支出。

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预算183.83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社会保障医疗缴费补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29.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全年公积金缴费经费。

2210203购房补贴预算1.94万元,主要用于2名职工全年住房补贴经费。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区已实行乡财县管,按照区与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管理,故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4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4.9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5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3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含干休所本年预算项目16个,预算金额1800万元,其中: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本年预算项目15个,预算金额1577.68万元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本年预算项目 4个,预算金额222.32万元重点项目100万以上8个,全年绩效目标实现打造一支听党话的退役军队伍,拥有完善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整合出符合呈贡区军人事务各项制度、法规配套措施,持续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促进双拥工作稳步提升,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接收安置军休干部,落实军休干部待遇,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具体情况为: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节日慰问费、自主择业军转干医保费136.24元,主要内容为1.发放企业军转干部两节慰问金;2.根据国家和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政策文件及当地医保部门要求,核定本级承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59人医保费;3.慰问座谈会工作经费2次;4.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5.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选择货币安置自谋职业,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6.部分退役士兵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补助资金由安置地同级财政承担

(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项经费345.73元。主要目标为2025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次性奖励金等发放工作是拥军优属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激励军人保卫祖国,献身国防事业的重要举措。适时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及时发放到位,对做好新时期征兵工作,鼓舞部队士气,巩固国防,维护国家社会稳定有着重要作用。

(三)优抚对象解困帮扶补助资金251.40,主要内容为1.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下岗失业参战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城镇无工作且生活困难优抚对象,每人每月补助160元,退伍安置到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800元;2.认真按规定落实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的8%的地方性自然增长补助,认真审核发放优抚对象住院期间的医疗补助,切实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医疗困难问题;3.组织呈贡区优抚对象进行体检,1900人,每人400元;4.组织呈贡籍烈士家属到麻栗坡参加扫墓活动;5.对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人员组织培训、优抚数据更新管理、入户核查的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为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常态化工作机。

拥军爱军公益基金专项资金2025安排33万。主要用于退役军人诉求、困难问题和驻区部队现役军人特殊困难以及在生活和就医特别困难的进行临时救助。

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专项经费100万元。主要为2022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的第602号令,自201181日起,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进行了调整,保障社会的稳定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积极做好相应的工作;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认真落实做好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资金明细: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专项经费150.50元,主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做好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促进就业,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培训。

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专项经费73.02元,主要为2022年按照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标准(云退役发〔20215号)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审核发放工作,解决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服务站工作经费112.20元,主要内容为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服务站工作经费,包括区、街道军人之家工作人员(辅助性岗位)工资,春节、八一两节走访慰问区6个街道辖区54个社区慰问费,办公经费,社区军人之家以奖代补经费,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政府购买服务)等。

(九)高新区(马金铺)片区、度假区(大渔)片区退役军人社会事务经费经费254.75万元,主要内容为1.发放2024春节、八一预计慰问优抚现役军人家属两节慰问费2.缴纳伤残军人医疗保险3.支付带病回乡军人抚恤金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抚恤金烈士家属定期抚恤生活补助金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伤残军人定期抚恤生活补助金等。

十)逐月领取退役军人员医保及慰问经费16.19万元,根据参照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与服务昆政办(2010222号及关于印发《逐月领取退役金政策解释口径》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27号要求,春节慰问11*200=2200元,11人医疗保险需12574/*12=150888元,体检费11*800=8800元,合计16.19万元。我所将在重大节日开展慰问活动并按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春节”、“八一”“中秋”三节期间对我所逐月领取退役金干部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同时,区委区政府领导还到部分军休干部家中进行上门走访,把党和政府对军休干部的关怀送到军休干部心中。对生病住院的老同志,我们在得到信息后,都能及时带着慰问品到医院看望慰问,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十一)离退休干部遗属经费54.57万元,根据呈政复(2017216号文关于提高呈贡区离退休干部敬老节、春节慰问金标准的离退休干部春节、敬老节71人慰问及医疗保险及伤残门诊医疗需43.67万元。2、遗属人员11人春节及敬老节慰问及医保需2.08万元。两项合计45.75万元。我所将离休干部无经济收入的家属、遗属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较好地解决了军休干部的后顾之忧,使军休干部医疗保障更加有力。

(十二)离退休干部委员补贴及党建经费1.56万元,根据呈老通〔202310号 关于做好2024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工作的通知,第一支党支部、第二党支部0.6万元工作经费,第一支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补贴、第二支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补贴4*200*12=0.96万元. 1.56万元。我所多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每月15日固定组织军休干部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传达党和政府新思想、新举措。对部分身体不好的军休干部开展送学上门活动,鼓励军休干部自学,充实自身,丰富晚年生活。所里订阅包括《云南日报》、《解放军报》、《时事报告》、《半月谈》等多种报刊杂志供军休干部自学或是到所学习,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得到落实。

(十三)军休干部上年定期增资150万元,通过下拨军休各项经费,提高1984年以来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定期增资确保生活待遇保障。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干休所的运行经费5.16万元增加了培训经费0.15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增加0.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91.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3.99万元,固定资产167.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5.86万元,其中出租资产394.57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86万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为202412月(2025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1400376300111

附件2: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20025405666

附件3: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


附件3: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项目)

附件3: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双拥慰问经费项目)

附件3: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双拥宣传经费项目)

附件3: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工作经费、节日慰问费、自主择业军转干医保费、住房补贴专项资金)

附件3:重点领域财政项目(2025年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

附件3: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拥重大活动经费项目)

附件3: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项目)

附件3: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离退休干部定期增资)

附件3: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离退休干部遗属经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