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呈人社监令字〔2025〕36号《限期改正指令书》的文书送达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呈人社监令字〔2025〕36号《限期改正指令书》的
文书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0583204B,住所地:浦东新区惠南镇双店路518号132室,法定代表人:刘树源。
本局立案调查的受送达人先行清偿绿地滇池国际健康示范城项目KCD2017-32号地块项目农民工工资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采用在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的方式公告本局于2025年3月4日依法作出的呈人社监令字〔2025〕36号《限期改正指令书》,主要内容如下:先行清偿前述项目2名农民工工资合计39450元。
限受送达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则视为已送达。
(联系方式: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8栋附楼1楼,0871—67478925)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7日
附件:限期改正指令书(呈人社监令字〔2025〕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