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关于张丽红与呈贡惟念工坊服装店仲裁案件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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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关于张丽红与呈贡惟念工坊服装店仲裁案件送达公告
呈贡惟念工坊服装店:
本院已受理张丽红因支付工资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呈劳人仲字〔2024〕577号),并于2025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09:30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结并依法作出以下裁决:被申请人呈贡惟念工坊服装店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应当支付申请人张丽红工资5300元。本院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你公司送达仲裁裁决书未果,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昆明市呈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呈贡区惠景园D8栋二楼,联系电话:0871-67484814)。
特此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