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呈贡区矿山关停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12-1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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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呈贡区矿山关停的情况说明
根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滇池流域及其它重点区域禁止挖砂采石取土的决定》(昆人发〔2007〕2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滇池流域及其它重点区域禁止挖砂采石取土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07〕46号)、《呈贡县人民政府印发<呈贡县关于在滇池流域及其它重点区域禁止挖砂采石取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呈政发〔2007〕58号)的要求,呈贡区采取分阶段的关停、注销、不予延续登记等方式对辖区范围内的挖砂、采石、取土矿山进行了整顿。到2008年底,呈贡区范围内挖砂、采石、取土的矿山企业已全部关停(不含托管区)。矿山关停后未再新设本级权限矿业权。
特此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