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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412-940171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2-12 17:17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拟审批《昆明市中医医院中医应急医疗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中医医院,中医应急医疗能力提升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拟审批《昆明市中医医院中医应急医疗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2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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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中医医院中医应急医疗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中医医院中医应急医疗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

建设单位:昆明市中医医院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六方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呈贡区吴家营片区昆明市中医医院呈贡院区东北侧祥丰路与泽力巷交叉路口的CG-HX-D4-04-01(A5)地块,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9′42.858″,北纬24°52′7.684″。建设内容包括:中医药科研孵化基地(动物饲养区、分子实验区、细胞实验区、理化实验区)、昆明市突发公共卫生中医应急指挥中心、昆明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中医药教育培训基地、宿舍、供排水、供热、空气净化系统、纯水制备间、环保工程。医院占地面积6397.04,本项目总投16000.00万元,环保投资82.5万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投资46.5万元,噪声污染防治投资4.5万元,固废污染防治投资9万元,废水污染防治投资2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52%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阶段

主要内容

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施工期依托使用周边已建成公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外排;

2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项目设置扰动区边界临时截排水沟渠及末端配备容积不小于30m³的径流临时沉淀收集池和溢流口,对地表径流进行收集沉淀,径流雨水经过处理后优先用于区域施工降尘洒水,多余雨水经沉淀处理后排至附近的沟渠。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

3次及之后的实验室清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与洁净区洗手废水进入灭菌设备灭菌处理,与笼具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一同进入1#化粪池预处理(投加次氯酸钠灭菌),住宿及办公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进入2#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洛龙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的较严标准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

1)、工场地进出口处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喷淋洒水降尘;

2)、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散落;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施工场地四周建立不低于2.5m的防护围墙及围挡;

4)、土石方临时堆存期间采用土工布进行完全覆盖阻隔风力,减少扬尘的产生;

5)、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物料堆放要规整并适当遮蔽和覆盖,途经紧邻道路的居民村落时,应减速行驶使将施工期扬尘污染降到最低限度。

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运营期

(1)有组织排放实验鼠饲养废气:主要来自饲养过程粪便、垫料等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报告表》提出:饲养废气经汇集后通过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25m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DA006排气筒氨气排放速率 0.00048kg/d,硫化氢排放速率0.00018kg/d。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

(2)理化试验室废气:主要来自实验试剂使用过程,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醇。理化实验室废气采用3个通风橱收集+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m高的DA007排气筒排放。DA007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约17.17mg/m³,甲醇排放浓度约6.3mg/m³,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理化实验室通风橱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甲醇,理化实验室氨水挥发产生的氨,洁净车间酒精消毒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以及《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附录C中的排放限值。

达到各相关排放标准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

(2)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请环保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

(3)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在进行物料运输时,车辆出入现场应低速、禁鸣;建设期加强检查、维修和保养机械设备。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

1)各噪声设备在选型上尽可能选择低噪声型;平时要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

2)风机进出口安装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减振基础、加装减振垫、采用弹性支撑或弹性连接减少振动,主要降低振动产生的低频噪声;

3)加强项目区管理,规范看诊的操作流程、并设咨询处由专人指导病人就医,禁止在医院内高声喧哗等行为。加强医院进出车辆的管理;

4)医院内汽车禁止鸣笛,改善医院内行驶道路状况。

项目西侧、南侧、东侧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北侧厂界临祥丰路一侧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以外的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存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固废处置率100%

运营期

(1)运营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废弃垫料和废培养基灭菌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废包装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3)纯水制备系统废过滤膜及废离子树脂柱由厂家回收;

(4)动物尸体、废弃组织、血液集中高温灭菌后包装袋包装放置危废间冰箱内进行冷冻,与其余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固废处置率100%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官网进行了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C16窗口(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市中医医院中医应急医疗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Email:cgepb@vip.sina.com

电话/传真:0871-67484816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下沉广场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C16窗口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