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份昆明市呈贡区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通过结果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第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第3号令)、《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签约联网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保通〔2024〕46号)相关规定要求,呈贡区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开展了2024年11月份区属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评估工作,现将审定结果公示。
一、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止(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呈贡区医疗保险中心医药机构服务科咨询,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反馈意见。
附件1: 2024年11月份昆明市呈贡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结果公示表
附件2: 2024年11月份呈贡区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
医药机构服务科电话:0871-67477578
稽核科电话:0871-67477909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