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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411-934918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29 10:35
名 称: 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购买《昆明万溪冲智算产业园建设方案》编制优化服务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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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购买《昆明万溪冲智算产业园建设方案》编制优化服务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9 10:3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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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针对购买《昆明万溪冲智算产业园建设方案》编制优化服务工作召开了综合评分会议,对3家响应单位开展综合评分工作。经综合评分小组综合评分,确定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作为《昆明万溪冲智算产业园建设方案》编制优化服务承接主体。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完成时限

(一)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

1.甲方委托乙方编制优化《昆明万溪冲智算产业园建设方案》。编制优化范围为甲方规划范围,按照国家、云南省、昆明市及呈贡区最新政策方针,结合甲方产业发展实际情况,方案要立足开发区发展定位和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布局谋划,具有指导性和实际操作性,需经行业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且需省数据局最终审议验收通过。

2.乙方须指定专业水平高、岗位固定的工作团队负责本方案的编制优化。乙方工作团队负责组织调研、方案编制、方案修改完善、结题评审和验收等工作。合同履行期间,如服务于本次编制优化工作的团队人员发生变动,乙方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方案编制优化期间,乙方至少派2名专员负责对接协调,编制优化方案。

(二)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如下:

1.合同签署一周内,乙方提交初稿;

2.20241212日前,乙方根据甲方修改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后,组织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向甲方提交专家评审稿;

3.甲方收到专家评审稿2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报请政府内部会议研究审议,本合同服务期至最终验收之日起结束(详见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验收标准:最终成果通过省级部门审核认定发文视为最终验收)。

(三)成果交付形式:

乙方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装订成册10套)及报告电子版(wordpdf格式各一份)。

二、服务收费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

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298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圆整),本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税费、管理费、专家评审费等任何涉及该项目支出的费用;且乙方为完成方案编制优化工作而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等所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支付方式

1.本合同服务费分二期支付:

1)公示期过后,甲方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书并项目正式启动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的40%,即¥1192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贰佰圆整)。

2)甲方于专家评审会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的60%,即¥1788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捌佰圆整)。甲方未按期支付的,乙方有权暂缓交付成果。

2.乙方应于付款前5个工作日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及指定收款账户以本合同首页所列信息为准,如任何一方的信息有变更,须在变更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三、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应根据乙方需要,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必要时,配合乙方开展调研等相关工作。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

(三)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四)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派专人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咨询服务并交付成果,成果最终验收前及时按照甲方及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和工作要求进行修改完善;若乙方编制团队不能胜任编制优化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3日内更换团队人员;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换编制人员或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六)乙方在甲方办公区域或是为甲方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要因地制宜对甲方实际工作有切实的指导和实践作用(服务内容与甲方现有规划方案及人工智能AI结果重合度低于40%),乙方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发生或引起的任何索赔或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服务涉及方案编制优化的应用成果归甲方所有,涉及理论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四、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未按时提供相应服务,每逾期一日,应按对应服务费用金额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项。

(三)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3次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在提交专家评审稿到甲方按程序报审印发期间,乙方未按要求继续为甲方提供文稿修改优化服务的,构成违约,适用本款)。

(四)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因乙方的过错和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退还全部已付款项,退回有关资料,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五)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甲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或因甲方过错和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应将已完成的成果移交给甲方。

五、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昆明万溪冲智算产业园建设方案》编制优化服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1129日至2024125),在中国呈贡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示。

公示网址:www.kmcg.gov.cn

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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