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1400376401000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2.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召开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面对照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医保领域新部署新目标新要求,多种形式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凝聚共识,提升干劲,科学谋划好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2.进一步发挥好医保扶贫托底功能。加强与扶贫、税务、财政部门协调联动,实现参保信息实时推送和共享,坚决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动态清零、悉数入库,确保不漏一人。严格执行健康扶贫30条医保政策措施,保持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各项待遇按规、及时、足额兑现。
3.进一步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效率及便民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医保电子凭证和“信用就医”的知晓率和使用率,结合呈贡实际及时落实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进电子医保凭证激活和“信用就医”两项硬指标工作。
4.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力度。持续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利用专业的第三方监管和线上监管平台,强化医保基金预算刚性管理和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提高基金收支预算执行进度的精准性。
5.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工作。继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DRG付费国家试点,完善总额控制、考核付费、单病种结算、日间手术等结算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复合型付费制度。
6.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按步骤有序推进医保“十四五”规划各项目落到实处。
7.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继续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2023年底呈贡区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6%以上。继续贯彻落实好异地就医相关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的异地就医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医药和基金监督管理科、基金财务科、费用审核科、费用结算科、稽核科、参保管理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
2.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与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险中心财务合并,统一由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进行预算管理,合并编报预算、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73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7.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10.31万元,增长230.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10.31万元,增长230.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项目经费使用上级下拨至我部门的往来专项资金进行补助,2023年此项目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导致2023年项目预算收入大于2022年项目预算收入。2022年度离休干部医疗部分经费由区财政通过往来款结余资金安排,2023年度全额通过预算安排,导致此项目经费预算收入较2022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73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57万元,占总支出的23.95%;项目支出2082.22万元,占总支出的76.0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10.31万元,增长230.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73万元,增长1.51%;项目支出增加1900.59万元,增长1046.4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项目经费使用上级下拨至我部门的往来专项资金进行补助,2023年此项目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导致2023年项目预算支出大于2022年项目预算支出。2022年度离休干部医疗部分经费由区财政通过往来款结余资金安排,2023年度全额通过预算安排,导致此项目经费预算支出较2022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5.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7.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8.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2.2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宣传和社会事业党工委党员教育活动经费1.30万元;
2.城乡医疗救助经费6.90万元;
3.离休干部医疗经费125万元;
4.医疗照顾退休人员专项医疗补助资金6.60万元;
5.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及药品管理工作经费2万元;
6.度假区大渔街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7.58万元;
7.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12.18万元;
8.区级统筹长期护理保险经费44.07万元;
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项目经费1821万元;
10.原农机厂退休人员医保经费0.82万元;
11.政府采购专项资金3.87万元;
1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14.86万元;
13.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6.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7.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910.31万元,增长230.8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项目经费使用上级下拨至我部门的往来专项资金进行补助,2023年此项目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导致2023年项目预算收入大于2022年项目预算收入。2022年度离休干部医疗部分经费由区财政通过往来款结余资金安排,2023年度全额通过预算安排,导致此项目经费预算收入较2022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党建经费和党员教育管理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学习培训;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退休职工同城待遇及生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20.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办公所需经费、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重特病医疗统筹、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呈贡区、度假区大渔街道、高新区马金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支出、区级统筹长期护理保险经费的支出、城乡医疗救助经费、休干部医疗经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全年住房公积金缴费、职工住房补贴经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度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及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00万元,比上年增加5.39万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劳务费较上年度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84.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34万元,固定资产66.5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21.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财政拨款支出: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3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