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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410-911007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18 15:49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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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18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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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1400133300301000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2.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及行政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3.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及消火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依据《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辖区内已移交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进行审批,负责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附属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组织拟订城市道路照明年度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景观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批后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拟订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5.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检查指导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工作的规范管理。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拟订征收城市环境卫生方面收费标准。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承担建筑垃圾的管理职责,负责城市建筑垃圾运送处置的核准和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设置许可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综合整治。

7.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镇绿化建设行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指导、监督辖区内城市规划区的公园、绿地绿化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园林绿化规划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全区绿地占用和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参与全区园林绿化重大项目立项审查。负责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执行城市公园环境质量等级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城市公园资源保护,并对服务质量和资源保护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负责全区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9.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10.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行业进行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研究,指导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开发、引进、应用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12.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的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管理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管养等维护管理的计划资金,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3.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和区长热线办交办的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具体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精简合并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健全城市管理标准体系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发挥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城市管理转变。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采取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合理设置、有序管理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依法规范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范围、权利和途径,畅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推进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区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人员编制向基层执法一线下沉,科学统筹、合理配置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力量,逐步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执法体系。

16.有关职责分工。与昆明市呈贡区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昆明市呈贡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指导、监督开展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相关一系列的审核报批、规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推进张官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是根据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关于同意龙城街道修建森林防火设施呈自然资20224)文件以及2022年9月3日会议精神,对区自然资源局已审批的长2102米、宽4米防火通道路基进行平整。二是协助龙城街道做好张官山生态修复范围内剩余的违章建筑拆除和项目范围内剩余防火通道、节点景观等占用林地部分报批工作。

2.加强市容市貌整治。一是加强对辖区内占道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采取日常管理、集中整治、错时执法等方式遏制占道经营现象,同时配合街道在条件允许的区域开展引摊入市工作。二是督促各街道执法中队加大对门前三包、履约率的督查和检查,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签约率达100%,履约率达100%。三是加强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整治,通过对违规当事人采取口头劝导教育,进一步提高非机动车车主规范停车意识,营造良好的文明秩序。

3.不折不扣做好城市管护工作。做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养,加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持续管控渣土运输,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做好违建、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做好户外广告、市政设施、公园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强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好渣土运输审批、绿色图章审批及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做好法制审核和普法工作。

4.继续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充分发挥区委城管委办公室、区生活环境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区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好组织、协调、督办、跟踪等职责推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动,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市容环境和城市形象不断提升

5.持续做好滇池星城小区(B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对初步摸排涉及近三千户的违建建筑进行造价,对违建部分按工程总造价的10%进行处罚,严格管控新增违法建筑,查处拒不整改的违建行为。

6.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放管服”纵向发展。积极探索街边经济发展,对临时性占道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管理,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条街巷、每一个时段、每一事项,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有序、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市民生活方便快捷、城市消费更加活跃、市井气息更加浓厚的工作目标。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政设施管理科、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规划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局机关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公务用车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公务用车车辆1实有专项作业市政作业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523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02.75万元,占总收入的93.6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5.00万元,占总收入的6.4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76元,增长0.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8.24元,下降6.10%;上级补助收入增减为0.00元,变动值为0.00%;事业收入增减为0.00元,变动值为0.00%;经营收入增减为0.00元,变动值为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减为0.00万元,变动值为0.00%;其他收入增加335.00万元,增长100%。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部门2023年度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市城管专项经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507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8.33万元,占总支出的73.43%;项目支出1348.76万元,占总支出的26.5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3.91万元,下降2.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0.80万元,增长6.60%;项目支出减少374.70万元,下降21.74%;上缴上级支出增减为0.00万元,变动值为0.00%;经营支出增减为0.00万元,变动值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减为0.00万元,变动值为0.00%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部门2023年度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主要是实施项目减少相应项目支出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28.3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4.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63.41元,占基本支出的90.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8.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城市管理相应项目开支1348.76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城市管理等相应项目开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项目名称

决算金额万元

呈贡区城市管理局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经费

25.34

执法办案补助工作经费

95.62

城市管理工作辅助用车服务专项经费

156.26

(自有资金)张官山生态修复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98.94

口袋公园专项经费

40.00

呈贡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达标工作经费

5.00

呈贡区违建售楼部安全鉴定经费

6.60

违章广告拆除整治工作经费

6.00

呈贡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经费

350.00

小王家营片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经费

26.36

张冠山生态修复项目经费

37.00

昆明南站东西广场及秀岭路绿化景观提升项目专项经费

3.18

职工食堂补助经费

100.21

环湖东路路灯及斗南乌龙隧道整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资金

398.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8.1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5%。与上年相比减少242.85万元,下降4.65%,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减少相应项目支出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档案事业专项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4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外出培训用。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死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区城市管理局及下设二级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882.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08%。主要用于区城市管理局及下设二级单位涉及城乡社区类特定项目开支。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开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万元,决算为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万元,决算为0.9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4万元,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54万元,决算为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公务用车维护修理费大幅减少,车况保养较好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34.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变动值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变动值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8万元,下降3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变动值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维护修理费大幅减少,车况保养较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日常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3.41万元,比上年增加220.38万元,增长7.01%,主要原因是人员福利待遇按规调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82万元、水费2.75元、电费5.66万元、差旅费1.31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资产总额1516.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8.66万元,固定资产100.5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167.43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1.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5.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50.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33300301111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机关)-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50114073841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