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及运营补助项目支出绩效报告(自评)
2023年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及运营补助项目支出绩效报告(自评)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呈财社[2023]8号),做好对已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对服务对象购买服务的审批及补助工作。政府购买服务及运营补助标准:购买服务1.年满60周岁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和全护理的散居“三无老人”、市级以上劳模,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2.年满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内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年满70周岁且在本区内无子女照顾的重度残疾老人,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3.年满80周岁的空巢老人,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运营补助经费按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对符合补助要求已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及运营补助。2023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及运营补助支出 285.493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 83.24 万元,运营补助 202.253 万元 。
2023年12月7日退回乌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及运营补助425元。
(二)区财政局在2022年未拨付2022年7.8.9.11月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及运营补助,在2023年区民政局进行了资金追加。补发2022年7.8.9.11月份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助支出96.192万元(其中47.7688万元属追加资金,48.4232万元属2023年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助项目预算资金)。
严格按照标准给以补助。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对日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上报使用情况。严格按照补助资金的用途使用不挤占、不挪用,保证专款专用,做到账实相符,账目清楚,未出现违规、违纪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撬动养老服务消费、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发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根据《昆明市呈贡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对特殊困难老人给予服务补贴,为服务提供者给予政府补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提高了老年人晚年生活品质,让他们老有所乐、老有所养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