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机关宣传品制作及广告服务采购计划的公告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昆明市呈贡区卫生健康局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呈贡区卫健局机关宣传制品制作及广告制作确定1家公司开展服务,现予以公告:
一、单位性质
党政机关
二、预算资金
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三、预算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根据不同制作内容,从呈贡区卫生健康局对应项目经费或基本经费中列支,预算功能科目视制作内容确定。
四、购买服务事项
为呈贡区卫健局机关宣传制品制作及广告制作项目确定1家公司开展服务。
五、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
(一)服务内容:呈贡区卫生局机关宣传制品制作及广告制作。
(二)目标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六、承接标准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期限
服务时长为3年。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
八、购买方式
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比选方式(相关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发布竞争性比选公告),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并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办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471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