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综执函〔2024〕13号 对呈贡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43061号提案的答复
肖艳琼、李艳梅、李俊、段普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呈贡区富康路健康步道昆磨高速公路底下(路线编号:G8511)步行道桥洞至通往洛龙湖路段修建路灯的建议》的提案,已经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具体办理过程中,经实地勘察,并与政协委员们进行办前协商,我局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办理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李宁区长任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目标、办理程序、职责分工、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申请了办理资金9万元。二是认真排查健康步道照明设施故障点,对原有照明设施进行全面修缮,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将健康步道电源改搭至市政道路照明设施;三是修缮后将健康步道纳入市政道路管理,定期检查检修;四是在健康步道增设射灯2盏和监控摄像头2个,监控摄像头并入公安监控系统;五是除做好政协提案所提建议外,结合昆磨高速公路桥底健康步道防腐木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际情况,为了给周边群众打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扎实做好民生服务工作,对昆磨高速公路桥底的162平方米健康步道防腐木进行了更换。六是在面商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又加装800万四目全结构化全局摄像机一个。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健康步道照明设施、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日常管养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办理面商记录情况和提案办理质量情况,请您在《呈贡区政协提案办理面商记录表》和《呈贡区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评议表》中反映。
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