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旧账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大渔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经济纠纷
近日,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奶奶郭某和四名当事人在渔浦路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急匆匆的到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派出所民警反映,郭某20多年前出售了草席给大渔辖区的一家建材厂,建材厂一直未结清货款,双方对欠款事项存在争议并报警,派出所民警进行了多次调解均未成功。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了解到,收货人为原呈贡县大渔建材厂员工王某,但原呈贡县大渔建材厂已于2001年倒闭,收货人王某某也外出谋生,20多年来郭某多次寻找王某下落索要草席欠款无果。近期郭某终于找到王某,但因时间久远王某也无法确认该笔欠款建材厂是否兑付。于是王某找来原大渔建材厂老板李某、郭某及其儿子周某一同到渔浦路派出所协商,但协商过程中发生言语冲突调解无果,因此移交大渔司法所进行再次调解。
司法所调解员在了解基本情况后,为确保调解取得实效,采取“背对背”方式进行调解,郭某表示只需要按收条所欠金额付清欠款即可,李某则称仅凭一张收条无法确认是否兑付该笔欠款,除非法院判决后才给予兑付。因双方态度强硬,一时间调解陷入僵局。针对这种情况,调解员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判断,此收条当时未兑付可能性较大,如果调解不成容易使矛盾激化,调解员把调解重点放在原大渔建材厂老板李某和收货人王某身上,提出“收条虽然已距今20多年之久,原建材厂经手财务人员已经去世,相关账目无法核查,但厂家当时是先收货后付款,目前郭某手里还有收条并且欠款的金额也不大,郭某某这么多年也多次寻找无果,矛盾激化对大家都不好”。
最终经过调解员和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建材厂老板李某当场给付郭某某草席货款2840元。至此,这起长达26年的货款纠纷圆满化解。
下一步,大渔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建设和谐稳定社区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