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呈贡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43102号提案的答复
杨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改造梅子社区公厕的提案,已经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建议的为改善梅子社区人居环境,对梅子社区公厕进行提升改造,将梅子社区居委会旁泡沫公厕改造为水冲厕,将其余的4座公厕接通自来水,修缮破损的公厕设施设备。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作为,会同斗南街道现场勘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如厕环境。
二、我局经实地勘察,梅子社区居委会旁泡沫封堵式公厕位于梅子社区居委会旁,地势低,周边无污水管网,最近的排污管位于新大路公厕旁,离泡沫封堵式公厕500米,并且有多个弯道,500米的坡水不足1米,所以不宜改为水冲厕,依旧考虑沿用泡沫封堵式厕所思路进行修缮。使用地下水的4座公厕拟安装供水管道接通自来水,清洗疏通冲水箱、蹲坑,修缮破损的公厕设施设备。
三、今年我局财政预算相关经费已于3月底悉数用尽,在收到该提案后已向区政府申请了提案办理经费,区政府批复同意给予10万元办理经费,拟将该资金拨给斗南街道用于该批公厕修缮提升使用。
四、我局将督促市场化外包公司持续做好梅子社区公厕管养保洁工作,为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无臭味的如厕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办理面商记录情况和提案办理质量情况,请您在《呈贡区政协提案办理面商记录表》和《呈贡区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评议表》中反映。
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