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062号建议的答复
交警五大队: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062号《关于加强在小区和校园出入口车辆乱停乱放安全隐患整治的建议》,作为分办单位,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多次到春融社区惠景园小区和惠景园小学周边查看实际情况,我局对接了区交运局,针对春融社区周边规划和划定停车区域进行商讨,经现场踏勘,目前惠景园小区和惠景园小学周边因地形原因暂不具备规划和划定专门停车区域的条件。
二、我局开展了对春融社区惠景园小区和惠景园小学周边市容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针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以宣传教育为主,对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应急车道的车主进行说服、教育和劝离,对未在停车区域停放的自行车、电动车、共享车辆,执法人员帮助车主摆放整齐,确保非机动车辆停放整齐。整治行动中,还加强了对周边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管,对占道经营进行劝离,引导商贩到规范区域经营。
我局联系了呈贡区共享电动车运营公司,要求各运营公司制定合理完善的共享电动车管理规范,加大对春融社区周边共享单车的管理和清运力度,确保共享电动车规范停放。
为持续完善管理机制,将整治工作常态化,确保春融社区惠景园小区和校园出入口车辆停放长期保持有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我局每天安排2名队员在春融社区惠景园小区和校园出入口进行定点值守,在上下学和上下班高峰期增派3名队员对周边秩序进行机动巡查,保障周边市容环境秩序良好。
三、我局联合乌龙街道办事处约谈了惠景园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指导督促物业公司规范小区内部停车管理,引导惠景园小区业主规范停车。
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