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建全预案体系,全面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制定预案如下:
一、总则
(一)目的
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预警、处置和保障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按照国务院“一案三制”建设要求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协同应对”的原则,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界定和分类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对本辖区经济、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社区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以下4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暴雨、冰雹、雪、雷电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道路、建设工程、公共场所以及辖区企事业单位发生的重特大伤亡事故,重特大火灾、建筑物倒塌事故,重大电力、通讯和供水设施事故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性物质丢失、泄漏、辐射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各种突发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等。阻断道路、地铁等重要交通设施,非法集会、集体静坐、请愿和游行示威等。重大刑事案件包括爆炸、放火、抢劫、诈骗。攻击和破坏公共计算机网络、通讯传输系统等特别严重或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指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街道辖区内实施恐怖袭击,给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社区社会秩序及公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事件。
(五)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各类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包括各类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管理和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
根据上级政府文件精神,乌龙街道办事处成立了乌龙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乌龙街道应急领导小组”),作为街道常设的协调指挥机构,统一领导街道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乌龙街道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乌龙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省、市、区管委会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本街道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各社区、各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2.指挥机构
街道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各社区、各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街道专职消防队、安全生产工作队、防汛抗旱工作队、护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等作为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处置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门应急指挥机构,对专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挥和协调。
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队的主要职责是:服从领导小组的领导,负责街道内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启动和停止实施专项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指挥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情况,承担处置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工作,承担街道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日常工作机构
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设在街道11栋2单元4楼,负责办理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具体工作。乌龙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综合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修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指导各社区、各部门负责人编制、修订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协调街道内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预测预警系统,发布预警信息和重要新闻,建立街道统一的信息技术平台,指导协调各社区、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负责聘请专家和专业人士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体系
1.街道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街道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直接指挥、协调街道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2.各社区、各部门应急工作队在街道应急工作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反应,密切配合,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公共事件。
3.街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善后和灾后重建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部门,分别由街道有关负责人根据各自职责任务承担,并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一旦宣布启动本预案或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在预案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也随之自动生效。
4.自然灾害由街道综合执法队牵头负责处理,事故灾难由街道综合执法队牵头负责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由社保中心负责处理,社会安全事件由综治办牵头负责处理,涉及到的有关部门要配合牵头部门处理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5.街道把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纳入街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储备保障物资,建立健全调动社会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演练,在预案制定、信息报送、预警预防、应急处置等方面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衔接。
(三)联动机制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地各社区、各部门均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互相联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三、预警
(一)发布预警信息
1.街道根据专业监测机构、各社区、各部门的报告,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和危害程度,经报请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后,向全辖区发布预警信息。
2.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等级、紧急程度和严重性,预警发布级别分为4级,从轻到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分别代表可能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4个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3.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4.预警信息发布后,需要变更预警内容的,街道应急办应当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5.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和发布另有明确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二)支持系统
1.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公告的发布可以使用广播、电视、通讯网络、警报器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2.各社区、各部门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有义务按照街道要求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
3.街道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负责
1.一般灾害和突发事件由街道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作出响应并负责处置,并及时将灾害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区急局,并及时抄送区府有关部门。
2.较大及以上灾害和突发事件由街道应急指挥部启动有关应急预案,组织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立即向区应急局报告,同时将有关情况抄送各社区、各部门。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信息采集
(1)发现灾害或突发事件征兆已经发生,各社区、各部门要立即报告街道应急办,也可以针对性拨打110、119、120等报警和急救电话。
(2)发生一般、较大灾害、事件,乌龙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综合服务中心要在1小时内分别向区应急局和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发生重大、特大灾害、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服务中心要在半小时内分别向区应急局和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4小时内报告灾害、事件相关详细情况,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续报工作。
2.现场信息采集、分析、共享
相关人员赶赴抢险救灾、事件现场后,要及时收集并向应急处置综合服务中心报告现场情况(包括基本情况、采取措施);应急处置综合服务中心将收到的信息及时向区应急局报告。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收集、研判信息及动态,及时提出处置建议。经审核的信息除按规定上报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可将有关信息反馈给各社区、各部门,也可直接反馈给灾害或事件现场;同时,可向邻近地区办事处、社区通报。
(三)基本响应程序
1.基本应急
发生灾害或事件,经办事处应急指挥部领导批准,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各社区、各部门要先期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办事处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乌龙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综合服务中心报告相关信息。
2.扩大应急
当事态超出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的有效控制和能力范围,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提请区应急局作出提高预警级别的决定,报请区应急局采取措施予以处置。
3.现场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设立现场综合组、现场救援组、现场医疗救护组、现场后勤保障组、现场调查组、现场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护组、宣传动员组、人员疏散转移组、善后处理组等工作组。
(1)综合组:现场应急指挥部指定领导和参与应急处置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传达现场应急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命令,报告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掌握控制现场危险源,负责完成现场材料和信息收集及起草,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现场救援组:现场应急指挥部指定领导和参与应急处置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实施抢险救灾、紧急扑救和应急处置。
(3)现场医疗救护组:由乌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主要职责是: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急救或医治,转移重伤员到医院进行救护。
(4)现场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牵头,相关办公室配合。主要职责是:为现场应急处置的相关人员提供生活、车辆、物资、器材、设备保障。
(5)现场调查组:由派出所牵头,综治办配合。主要职责是:调查或配合上级调查事件原因、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的调查评估和取证工作。
(6)现场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护组:由派出所牵头,综治办配合。主要职责是:设置戒严区、警戒区,维护现场秩序,划定交通管制区域,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交通保障或疏散交通。
(7)宣传动员组:由基层党建办牵头。主要职责是:宣传、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8)人员疏散转移组:由派出所牵头,综治办配合。主要职责是:宣传、组织、动员群众转移或疏散到安全地方。
(9)善后处理组:由社保中心牵头。主要职责是:负责遇难、受伤人员赔付、安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现场社会秩序的恢复。
4.组织指挥协调机制
(1)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各部门是处置本区域范围内灾害和事件的直接责任主体。发生灾害或事件后,有关主要负责人、相关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并迅速组织力量、装备,按照相关预案、职责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现场及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办事处应急办。
(2)街道应急指挥部接到相关信息后,及时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启动相关预案,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会同事发地有关负责人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现场及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去应急局。
5.应急处置人员安全防护
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发放安全防护装备,明确安全防护注意事项,保证现场处置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或新的人身伤害事件发生。
6.群众安全防护
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宣传安全防护知识和方法,为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临时性安置场所和生活物资。
7.新闻报道与信息发布
凡新闻报道和发布的信息需经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并由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
8.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后,街道现场应急指挥部向街道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建议,由街道应急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相关人员、装备等撤离现场,转入善后处置阶段。严重、特别严重的灾害或事件的应急结束,由区应急局决定。
(四)后期处置
1.善后工作
(1)事发地社区区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进行造册登记,社区民政负责人做好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工作。
(2)街道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清理工作,使事发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必要时对潜在的隐患进行监测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街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救济经费向上级财政申请补助。
2.社会救助
街道将更加完善地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救济救助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济,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
3.保险
社区负责协调各级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合同及损失情况,及时进行理赔。
4.事后调查
街道配合上级调查组,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做到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提出防范和改进的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总结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后,街道应急办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把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报乌龙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备案,为今后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积累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街道负责协调辖区内通信管理部门和通讯营运商做好通信与信息保障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街道办事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安排人员和通讯设备,保障通讯畅通,建立起可靠快捷的通讯方式和分级联系方式,完善稳定、便捷、保密的通信手段,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期间信息畅通。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1.各社区、各部门负责牵头做好装备保障工作。
2.各社区、各部门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档案。数据档案应当载明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等。
3.应急装备拥有单位负责加强维护、保养,科学规划存放地点,确保装备性能完好,并定期进行调试,保证执行应急任务时,充分发挥应急装备的作用。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调查并掌握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现状,建立科学规范的登记管理制度,并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救援可能遇到的情况,有计划地购置、储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三)队伍保障
1.街道负责牵头派出所、卫生院、综合执法队、涉农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做好应急队伍保障工作。
2.充分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
(四)交通运输保障
1.街道负责协调呈贡区交警五大队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加强应急交通保障,为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处置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顺畅的道路设施、设备工具、运行秩序等交通保障条件。
2.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及时对事件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加强交通战备建设,确保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应急,紧急输送疏散人员和物品物资。
(五)医疗卫生保障
乌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城东医院、德康诊所配合做好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研究制定适应不同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措施,做好医疗设施装备、药品储备工作,实现应急卫生资源的有机整合,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确保有效实施现场救治、防疫防病工作。
(六)治安保障
1.乌龙派出所负责牵头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2.街道应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工作人员和应急专业队伍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事件发生地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严防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4.加强治安保障工作,确保紧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救灾物资、装备免受人为破坏,社会秩序保持正常。
(七)物资保障
1.街道负责牵头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2.建立健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积极提高和切实保证经济动员能力,确保处理公共突发事件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3.辖区内上海华联超市在保证一定数量的处理公共突发事件必需物资储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和信息储备发展的路子,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物资动态储备;要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做好上级政府及部门调运物资的登记、发放。
(八)经费保障
1.街道负责牵头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对口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2.街道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和善后工作经费,有条件时承担部分费用,必要时向乌龙街道有关部门申请经费补助物资支持。
(九)社会保障
为增强人民群众抗灾避险的能力,发挥保险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街道大力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积极参加事故保险。支持和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险业务。
(十)社会动员保障
街道负责牵头做好社会动员保障工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街道宣传委员、基层党建办、社区领导各小区负责人、网格员、宣传员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和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
(十一)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1.街道负责牵头做好紧急避难场所保障工作。
2.街道已在辖区设置了紧急避难场所,并在辖区人群密度大的地段设有避难场所指示牌,确保第一时间疏散避难人员。
3.各社区物管可结合本地地形、地貌特点,在方便生活并较为安全的地区开辟临时避难场所。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广泛宣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特别是加强对在校中小学生的教育,不断增强社会公众防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二)培训
街道应急办组织街道及社区应急队伍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和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