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按照区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原则
坚持源头治理。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瓶颈性堵点和根源性问题,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源头管控。
坚持动态清零。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紧盯高危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围绕“人、机、环、管”等各项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强化隐患排查,摸清底数、完善机制、闭环整改,确保整改到位、隐患动态清零。
坚持群防群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把治理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三)主要目标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应急管理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等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
2.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区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综合运用巡查检查、考核、激励奖惩等措施加强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党工委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会每月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每月至少分析、布置、督促、检查1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部署推进会议,推动安全生产重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消除重大风险隐患。
3.持续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2024年内依法依规编制完善“两张清单”(本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要覆盖部门领导班子各成员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落实《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要求,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采取部门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明确监督部门和监管责任,逐项研究消除争议和模糊地带,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
4.持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基层监管一线和生产经营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决把安全生产的责任扛牢扛实。在街道辖区范围深入开展评估整改工作,对照任务清单逐条逐项自查评估,将整改落实贯穿工作全过程。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5.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重大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分管的行业领域组织警示教育,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事故约谈会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增强企业安全意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巩固提升行动
7.清单化动态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督促企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全面完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设施、重点场所、重点装置的清单化建档立档工作,100%建立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8.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盯紧守牢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燃气、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工贸行业等行业领域,特别是自建房、群租房、仓储物流、地铁以及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养老院、教育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含地下车库),持续排查整治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
9.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依据《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昆明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要工作每季度(高危行业领域每月)报属地街道及行业管理部门,其他报告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企业发现重大隐患要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及时报告。
10.畅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严格落实《昆明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完善保密制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企业内部“吹哨人”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团体等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
11.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通过企业自查上报、督促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多渠道汇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和闭环管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管理,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12.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加强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严格落实整改,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并销号。
13.严肃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开展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整改进展缓慢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
14.深化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监督危化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对新入职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再上岗。
15.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16.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及退出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实施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奖惩、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从业人员(含企业使用的劳务工、农民工、临时工等非固定用工)的安全生产专项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和经常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制修订相关规定,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17.提升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宣传,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监督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8.督促企业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19.充分发挥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作用。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辖区实际聘请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安全学术背景及专业性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为街道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
20.深入推进安全监管精准执法。针对典型事件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及时联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1.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执法检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
22.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力量建设。
统筹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积极组织安全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提升培训。
23.强化高危行业领域监管。
加强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增强安全法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24.提高基层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全完善“乌龙街道应急队”运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不同类别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协同合作能力,完善队伍指挥、调用、训练、保障等机制,加强与区级相关部门应急联动,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5.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履职尽责。加强辖区内及监管行业领域三年行动的监督,坚决防止出现只管个别单位,不管行业领域的问题,对隐患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跟踪督办。严禁出现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现象。
(二)健全常态长效机制。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跟踪问效。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查、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区域,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促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