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刘虹等十一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各部门:
根据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关于提议刘虹等十一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呈干〔2024〕134号)精神,经中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6月6日会议研究,决定:
刘 虹 任昆明市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昆明市 呈贡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范艳丽 任昆明市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
(试用期一年);
荀 远 任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昆明市呈贡区 自然资源局乌龙自然资源所所长职务;
许燕明 任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吴家营自然资源所所长
(试用期一年);
廖夏虹 任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乌龙自然资源所所长
(试用期一年);
邹 科 任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雨花自然资源所所长
(试用期一年);
曹晓雁 任昆明市呈贡区招商引资考核办公室主任;
杨晓娜 任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 婧 任昆明市呈贡区公共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试用期一年);
徐秋萍 任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付玉萍 任昆明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