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职能职责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斗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斗南街道党工委)是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的派出机关、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斗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斗南街道办事处)是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
斗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街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街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斗南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1. 全面负责本辖区党的建设,领导本辖区经济建设、政治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建设、公共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
2.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议决定,保证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指示在本辖区的贯彻落实,并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3. 负责讨论决策本辖区的重大工作任务,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负责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4. 承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推进本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5. 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及区域化党建工作。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6. 负责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负责综合执法派驻人员日常管理考核。负责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统筹编制外各类人员的管理。
7. 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等工作,领导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纪工委、武装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8. 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退役军人事务、民兵预备役、征兵、民防等工作。
9. 负责动员各类驻区单位、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驻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共建共治共享,服务辖区发展。
10.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斗南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省、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承担本辖区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区管理、公共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等职责。
2. 负责实施区级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经济发展,采集企业信息、推进项目落地与发展、服务驻区企业等工作。
3. 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负责辖区城市网格化管理,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4.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滇池管理、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监督管理工作。按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应急救援、森林防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社会救济工作。
5. 统筹协调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各类执法队伍开展本辖区内的执法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联合执法联动机制。
6. 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负责辖区内社区建设,推进居民自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社区发展。负责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社区工作者队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辖区学校、医疗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单位管理、服务、交流、协调等工作。
7. 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法制宣传、调解、信访和社会治安维稳工作。
8. 负责推动社区文化、体育、旅游、科技科普以及卫生健康等事业的发展。
9. 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
10. 完成区委、区政府及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