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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职能职责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4-23 10:37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人社局职能职责
文号: 关键字: 职能职责

昆明市呈贡区人社局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4-04-23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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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198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法规草案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监察。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

(三)负责全区的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被征地人员就业创业政策和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居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全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严格执行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七)牵头负责职称制度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昆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省、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九)贯彻执行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