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4-04-1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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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呈贡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工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围绕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工作职能职责,结合实际,经研究,制定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呈贡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工作部署,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制度。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
(三)需由本局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昆明市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