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司法局职能职责
呈贡区司法局是呈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呈贡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呈贡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牌子(区委法律顾问室与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合署办公)。在呈贡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机关的领导下,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及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依法行政指导监督、行政复议等相关职能。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筹备召开依法治区工作有关会议、组织各项重大活动、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掌握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工作典型。指导和协调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全区普法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区普法及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区级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区域、行业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承担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
4.组织开展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刑满释放和社区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负责拟订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审查确认并公告区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
7.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组织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处理。
8.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9.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处理工作。
10.承担区委法律顾问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办理涉及区委、区政府的法律事务。
11.管理基层司法所。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构建基层法律为民服务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承担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12.监督、指导全区律师、律师事务所。监督、指导区属公证处和公证员。
13.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呈贡区惠景园D7栋3A楼(局机关)、呈贡区惠景园D8栋1楼(社区矫正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871—67485145(办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