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并报区局党委同意,制定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编制呈贡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包括以下内容:
1.昆明呈责区总体概况及城市绿地现状分析;
2.呈贡区绿地系统与呈贡区区当前的发展要求及相关规划的衔接;
3.呈贡城区绿地系统规划总则;
4.绿地分类规划;
5.绿道系统规划;
6.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7.种树规划;
8.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9.避震减灾绿地规划;
10.分期建设规划;
11.绿线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四、有关要求
(一)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