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工作计划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工作计划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承接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4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4年昆明市“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市场监管领域职能职责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2024年呈贡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工作计划。
一、检查主体
牵头部门:昆明市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配合部门: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联系电话:67479819、67473281、67494517。
检查级别:区(县)级
二、检查对象
昆明可续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呈贡永益分公司。
云现春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呈贡分公司。
三、检查内容及方式
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根据监管行业职能职责和市场监管领域要求,联合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16号)、《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和《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履行行业联合监督管理职责,做好市场联合行政执法督促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回收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
2.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合规情况;
3.《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
4.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
5.“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
(二)检查方式
采取联合现场实地查看和查阅台账的办法。
四、检查依据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16号)、《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和《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有关文件规定。
五、检查时限
检查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前.
六、公示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会同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对呈贡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后,按照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系统上自行录入检查领域事项和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决策部署,做好市场行业监管领域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督促检查,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按时完成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业行政督促指导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管领域要求,按时做好年度行业监管计划工作。
(二)认真做好重点内容督促指导执法检查。主要是回收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合规情况;《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
(三)做好联合监管检查工作结果公示。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收受礼品、礼金,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昆明市呈贡区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