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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404-861709 主题分类: 服务机构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4-17 10:31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沈路分工伤认定案件送达公告
文号: 关键字: 工伤,呈贡,认定,昆明市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沈路分工伤认定案件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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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沈路分工伤认定案件送达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雅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沈路分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依法受理(工伤案件编号:530114202400038),根据《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于2024年5月17日前到我局领取《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用人单位举证通知书》,领取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栋16楼1612室,联系电话:0871—67477371。你(单位)如对沈路分工伤认定事宜有异议,请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相关证据。逾期不举证的,我局将根据现有证据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

另请你(单位)于2024年7月1日前到本单位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视为已送达。如对工伤认定不服,可在2024年7月1日起60日内向呈贡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4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