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呈贡区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4-04-17 09:59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并报区局党委同意,制定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呈贡区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或调整税务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或调整税收收入、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等方面的重大管理服务措施;
(三)作出涉及纳税人和缴费人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定。
所列情形中法律、法规、规章对决策程序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一)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