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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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及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园区党工委、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及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出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全区相关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等。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园区、街道、区属部门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5个统一管理的巡察机构。
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
派驻纪检监察组包括: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统一管理的巡察机构包括:区委巡察办、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巡察信息服务中心(办案场所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呈贡区纪委监委将全面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工作部署,统筹衔接抓好结合融合,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贯穿履职尽责各方面、全过程,努力开创呈贡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在全市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中当好“示范者”。
(一)立足区域特色,高标准谋划工作思路。深化认识市纪委对呈贡区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即在全市各块纪检监察工作和巡察工作中当好“示范者”,对标浙江省安吉县纪委监委和贵州省观山湖区纪委监委两个跨越目标,找准差距,制定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阶段化、层级化发展目标和规划,合理配置现有资源,打造自己的“品牌效应”。
(二)加快对标补短,大力度强化队伍素质。结合工作实际,开设相关课题研究小组、专题培训小班,常态化开展外出交流学习、调研考察,开展特色课堂定期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纪检监察业务骨干、检察院、法院、审计、住建等职能单位负责人作专题讲座,针对性提升干部的专业能力素质,为纪检监察干部了解工作新形势、提升工作质效提供方向和参考。
(三)优化监督方式,全方位提升监督效能。加强与人大、司法、财政、审计、群众等监督的贯通协同,深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推广运用,探索大数据在监督中的运用,拓宽监督渠道,着力构建上下联动、横向联通的监督格局,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
(四)坚持清廉为基,绘就呈贡清廉新画卷。通过“清廉云南”建设实践,挖掘“呈贡清廉”元素,打造呈贡清廉特色。以清廉示范点建设为切入点,统筹推进清廉机关、医院、学校、村居等清廉单元建设,推动清廉建设与部门、行业、领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全面推进、全域共建的良好态势。充分发挥高校青年聚集优势,开展讲廉洁、话廉洁、书廉洁系列活动形成强大合力打造品牌意识,加快推进三台山廉洁文化长廊、魁阁、冰心故居等老牌示范点建设,以呈贡区斗南湿地公园为领头建立打造滇池周边“湿地廉洁文化主题园”片区,全面建立以点带面、全面开花的廉洁文化新阵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9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9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1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54.8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658.78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18.86万元对比增加1094.8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增加242.36万元;办案经费增加31.47万元;业务装备费增加126.48万元;办案专区经费增加60万元;巡察办经费增加6万元;党员教育经费增加0.6万元;增加物业服务管理经费34.88万元;新增配备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4.2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578.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13.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54.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58.7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54.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18.86万元对比增加1094.8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变动基本支出增加242.36万元;办案经费增加31.47万元;业务装备费增加126.48万元;办案专区经费增加60万元;巡察办经费增加6万元;党员教育经费增加0.6万元;增加物业服务管理经费34.88万元;新增配备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4.2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578.7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13.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1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3.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及人员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799.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2.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案经费增加31.47万元;业务装备费增加126.48万元;办案专区经费增加60万元;巡察办经费增加6万元;党员教育经费增加0.6万元;增加物业服务管理经费34.88万元;新增配备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4.2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较上年增加578.7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为:
2011101-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1966.76万元,主要反映区纪委监委及巡察机构工资津贴、奖金、社保、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产生的支出;
2011150-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44.55万元,主要反映巡察信息服务中心事业人员工资津贴、奖金、社保及各项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产生的支出;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799.95万元,主要反映区纪委监委及巡察机构用于执纪、审查、督查各项支出;
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8.38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34万元,主要反映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实际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6.4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8万元,主要反映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9.5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30万元,主要反映重特病等其他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71.8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3-购房补贴:4.45万元,主要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职工按月发放的住房补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区已实行乡财县管,按照区与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管理,故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24万元,较上年增加15.24万元,增长169.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减少的原因: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3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接待上级单位考察调研,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24万元,较上年增加14.24万元,增长158.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4.24万元,较上年增加14.24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4年预计新购公务车辆1辆,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呈贡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更新配备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的通知》,2024年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14.24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办案经费,2024年预算资金:166.47万元。
为执纪监督,纠正“四风”,搞好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廉政宣传等各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2.办案专区经费,2024年预算资金:386万元。
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坚持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惩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为开展案件查办提供经费保障。
3.巡察办经费,2024年预算资金:51万元。
区委巡察机构每年组织开展3轮巡察工作。为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巡察组日常事务及巡察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4.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场地使用补助资金,2024年预算资金:352.5万元。
为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场地使用提供经费保障。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用于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警示教育,营造“崇廉、尚廉、倡廉、守廉”的良好风尚和社会氛围。
5.业务装备费,2024年预算资金:126.48万元。
保障执纪监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等工作所需的各类业务装备提供经费保障。
6.物业服务管理经费,2024年预算资金:34.88万元。
用于政府购买物业管理服务,满足办公楼日常保安、保洁、水电维修维护服务。
7.党员教育经费,2024年预算资金:9.6万元。
按《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呈贡区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呈办通〔2018〕78号)要求,核算党员教育经费,为党建工作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8.配备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024年预算资金:14.24万元。
用于购买公务用车1辆。
9.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经费,上年结转资金:658.78万元。
用于支付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费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区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3.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2024年人员较2023年增加11人,且人员公用经费标准调整,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600.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6万元,固定资产364.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13万元,无形资产17.2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3.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3.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4.7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4项,账面原值16.8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2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