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内设机构情况
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会计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印鉴、档案、信息工作。承担宣传、政务公开、信访、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及机关其他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及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指导和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承担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会计人员教育培训。
(二)预算和绩效管理科。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的建议,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汇总编制全区年度预算草案,加强预算收支的预测,承担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区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工作。牵头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牵头组织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预算信息公开,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承担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按规定开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相关工作。拟订预算财政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区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批复以及运行监控、实施评价、考核,指导预算部门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应用。
(三)国库和非税管理科。贯彻执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汇总编制全区财政决算草案和部门决算,起草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组织实施财政决算报告及决算公开,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管理,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承担国库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负责综合性审计相关工作。负责管理财政专户。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事项。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全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负责管理保障性住房资金。核定和编制区级各部门非税收入年度收入计划。做好津贴补贴政策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审核单位用款计划和拨款,并监督管理非税收入资金的使用及投向。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法规,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负责贯彻落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政策规定。负责非税收入专户、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和借款基金专户的会计核算。指导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涉企收费清理工作。组织协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出台降费政策。
(四)行政文教科。承担区级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与传媒、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和城乡社会事务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相关资金管理工作,审核绩效目标。拟订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监督对口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指导预算单位财务会计日常账务规范核算和编制部门预、决算报表等工作。
(五)社保农业科。承担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农林水和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相关资金管理工作,审核绩效目标。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管理事项。负责指导和监督对口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指导预算单位财务会计日常账务规范核算和编制部门预、决算报表工作等。负责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兑付农业补贴。负责农业保险资金的拨付监管、编审财务决算。
(六)金融和产业发展科。承担金融管理服务和产业发展扶持工作。拟订金融类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贯彻执行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承担金融和产业发展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财政相关工作。负责区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使用监管。负责对接国家有关基金,指导监督市级相关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赠)款、外援外贷项目管理工作,并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贯彻金融企业有关财税政策,监管地方金融企业的资产和财务,编制地方金融企业经营报表,开展绩效评价。负责国有粮食企业财政政策的落实。指导和监督全区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互联网金融等新型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推进地方性金融机构建设。协助相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七)国资管理和政府采购科。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政府性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区本级国有资产处置核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出借担保管理事项。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政府采购管理事项,拟订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建议。编制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草案。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处理政府采购投诉,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机关党的工作,按《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二、办公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栋14楼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7479925
传真:0871-67479096
邮政编码: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