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唐旭工伤认定案件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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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唐旭工伤认定案件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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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旭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依法受理(工伤案件编号:530114202400027),根据《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请你(单位)于2024年4月14日前到我局领取《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用人单位举证通知书》,领取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栋16楼1612室,联系电话:0871—67477371。你(单位)如对唐旭工伤认定事宜有异议,请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相关证据。逾期不举证的,我局将根据现有证据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
另请你(单位)于2024年5月29日前到本单位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视为已送达。如对工伤认定不服,可在2024年5月29日起60日内向呈贡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