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呈医保处字〔2023〕第1号)
发布时间:2024-03-0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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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呈医保处字〔2023〕第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1MA6PNCUG0J
法定代表人:张卫国
行政相对人名称:昆明同春大药房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兴呈路绿地东海岸
违法事实:存在串换药品收费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章基金使用第十五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75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9月11日
处罚机关: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