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呈贡区2024年 “我们的节日•元宵节”主题活动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为组织开展好呈贡区2024年“我们的节日•元宵节”主题活动,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现拟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呈贡区“我们的节日•元宵节”主题活动(目录代码:A0802,目录名称: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二、购买主体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党的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组织开展呈贡区2024年 “我们的节日•元宵节”主题活动,具体包括如下:
时间:2024年2月24日。
地点:呈贡区洛龙公园。
活动内容:“我们的节日•元宵节”主题活动,包括文艺演出、元宵游园等。
活动需求:活动整体策划与执行、活动物料设计印刷、活动现场氛围营造和搭建活动场地(包含舞台、音响、背景板等);专业主持人1名;文艺演出节目(不少于60分钟);收集整理活动现场照片;人工及物料运输。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呈贡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呈贡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万元。
(二)资金来源:“2013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昆明市“我们的节日”活动项目补助经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如: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购买服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呈贡区2024年 “我们的节日•元宵节”主题活动;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宣传部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呈贡区委宣传部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呈贡区委宣传部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呈贡区委宣传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采用竞争性比选对如下六方面进行评选:
1.活动方案主题突出、有创新性,占30分;
2.公司服务经验及业绩,占10分;
3.能够提供服务保障人员配置情况,占20分;
4.成本可控,物料搭配周全,报价合理,占20分;
5.公司优势及能提供的其他特色,占10分;
6.现场述标,占10分。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一)响应期限
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到2月7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2月7日前按照承接标准,将响应文件送至呈贡区文明办(呈贡区惠景园D7栋1705)。
(二)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须密封完好,标识清楚,并加盖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资质(因活动需要,提供的资质需包含舞台搭建);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活动策划方案1份;
5.提供保障项目的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材料1份;
6.提供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提供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书、质量保障承诺书和履约承诺书,以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1份;
9.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1份。
联系人及电话: 邹鹏,0871-67454226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