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关于“呈贡区监管营区化粪池及下水管道清理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拟对呈贡区监管营区化粪池及下水管道清理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一、预算资金:100000.00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从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经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111001。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目录代码:C1204 目录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1.服务方对监所营区(含看守所、拘留所、驻所武警中队)所有化粪池、下水管道进行清掏疏通及由此产生的垃圾处理,化粪池、小过井管道每季度至少清理1次,每年清理不少于4次,保证污水不外溢;日常下水管道堵塞时,在接到看守所、拘留所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上门疏通,由看守所、拘留所、驻所武警中队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时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2.服务方在清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因服务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服务方负全部责任;造成环境破坏的,由服务方进行恢复。
3.服务方应当遵守看守所、拘留所、驻所武警中队相关管理规定,严格保守秘密。。
五、承接标准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期限
对监管营区化粪池及下水管道进行清掏疏通处理时间为一年,拟从2024年2月7日开始至2025年2月6日结束。
七、购买方式
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并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办理。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
2024年01月19日
(联系人:阚警官 联系电话:0871-67494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