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
办公地址:呈贡区祥和街547号公安大楼十三楼1302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邮政编码:650500
联系电话:0871—67479820
传真电话:0871—67479820
电子邮箱:cgqgafj@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承办部门
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指挥中心;办公地址:呈贡区祥和街547号公安大楼十三楼1302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联系电话:0871—67479820;邮政编码:650500。
(二)公开范围
1. 市公安局呈贡分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
2. 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19条、第20条、第21条和第22条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形式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kmc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线上查阅相关政府信息。同时,还将通过政务新媒体(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微信公众号、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微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另外,还可以通过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设立的政府信息查询场所查阅(地址:呈贡区祥和街547号公安大楼十三楼1302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7479820,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线下查询政府信息。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产生并报请保密审查合格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我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呈贡区祥和街547号公安大楼十三楼1302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联系电话:0871—67479820;邮政编码:650500。
(二)不予公开范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或者涉及警务工作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具体程序
填写《 政府信息公开办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呈贡区各公开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kmcg.gov.cn/c/2023-08-09/6679013.shtml。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当面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办公地址:呈贡区祥和街547号公安大楼十三楼1302办公室。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收件人: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邮寄地址:呈贡区祥和街547号公安大楼十三楼1302办公室,邮政编码:650500,联系电话:0871—67479820。
3.网络申请。申请人可在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网址:https://www.km.gov.cn/kmysqgk/app/form/county/kmcg。
4.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67479820。
5.邮箱申请。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将身份信息及申请表一同发送至cgqgafj@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各公开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六)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 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举报受理电话:0871-67472396(呈贡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呈贡区谊康北路237号检察院大楼五楼506办公室,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
举报受理电话:0871-67479820(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呈贡区祥和街547号公安大楼办公室,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