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片区行洪调蓄能力综合整治项目前期招标代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文件的相关要求,为洛龙片区行洪调蓄能力综合整治项目前期招标代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洛龙片区行洪调蓄能力综合整治项目前期招标代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洛龙片区行洪调蓄能力综合整治项目(目录代码:B0303,目录名称:招标代理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充分利用示范区中央公园、春城公园调蓄市政雨水,打通中央公园泛春湖穿越春融西路段、和谐路段、宪法公园旱塘间水系,锦绣大街、和谐街、朝云街、驼峰街等市政雨水接入中央公园、春城公园旱塘或旱溪调蓄,雨季期间沐春湖、卧龙潭收集的片区雨水尽可能提升至中央公园循环调蓄,减轻沐春湖及牛屎沟下游排水及防洪压力,一定程度解决中央公园、春城公园旱塘水体无来水等水资源问题,提高示范亮点区域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二是解决中央公园、春城公园雨水汇流区域初期雨水面源污染及卧龙潭水质恶化问题,采取措施提升吴家营社区至中央公园卧龙潭沟渠雨水水质,雨季期间沐春湖、卧龙潭收集的片区雨水尽可能提升至中央公园循环净化,恢复中央公园水环境、水生态。三是洛龙河(春融东路-景明北路段)综合整治。河道清淤,排口疏通,生态河岸拓宽满足20年一遇标准,建设亲水性平台和透水步道,恢复河道红线区域堤岸植被。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本项目实施能提高洛龙片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恢复中央公园水环境、水生态,因此,实施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000万元。
(二)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为主。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如:
依法登记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制度;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购买服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洛龙片区行洪调蓄能力综合整治项目前期招标代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由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到1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 李工,67479561。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请于2024年1月15日16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乌龙街道惠景园D7栋 1019办公室)。
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
2024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