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扫黑除恶宣传产品制作购买计划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关于扫黑除恶宣传产品制作购买计划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持续营造全区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制作一批扫黑除恶宣传产品。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目录代码:A1502,目录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党的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呈贡区委政法委计划采购制作一批扫黑除恶宣传产品,用于各相关单位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律知识、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成效和举报渠道,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在全社会形成知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1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政法委年初预算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经费和上级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4.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5.能按相关要求和标准完成制作,自愿接受委托。
七、目标要求
按照呈贡区委政法委要求,设计制作扫黑除恶抽纸、黑色中性笔、无纺布环保袋,抽纸(软抽或硬抽)规格:195mm×133mm×120抽(3层)/包,制作数量不低于5000包;按动黑色中性笔规格:105mm×205mm×0.5mm/支,制作数量不低于5000支;绿色无纺布环保袋规格:30cm×10cm×35cm/个,制作数量不低于3000个。需于12月20日前完成交付使用,如因制作质量问题或与宣传要求不符,应进行更改重新制作。
八、购买方式
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在同等条件下按照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资金从2023年年初预算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经费和上级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2月1日17时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艾老师 67479443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