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拍摄新区图书馆、文化馆宣传片项目采购计划的公示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需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对拍摄新区图书馆、文化馆宣传片项目进行服务购买,现将采购计划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机关
二、项目名称
拍摄新区图书馆、文化馆宣传片项目。
三、预算资金及来源:预算资金40000.00元(大写:肆
万圆整),从“129001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专项经费”列支,预算单位编码129001。
四、服务内容
为大力宣传我区新的图书馆、文化馆,为市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丰富文化生活的好去处。我局拟策划拍摄制作1集45秒、1分30秒、5分钟的宣传片使用到不同的应用场景。
五、承接标准及条件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服务能力和资质:
1.承接主体在此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传播正能量,并自带媒体流量。
2.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实际需要有权对中标单位策划方案制作进行修改,经双方协商后进行实施。
3.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评选,竞标单位需提前报名,并提供纸质材料和往期视频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必须密封,策划方案(含材料清单)、报价单(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报价)、公司介绍经验及资质材料各3份)。
4.竞争性磋商评选采取策划方案优选和低价原则综合评议,以评委组最后平均分最高分中标。主要根据如下五方面进行评选:
(1)策划实施方案的主题突出、创新性,占30分。
(2)方案实施可行性,策划实施方案能按服务内容进行拍摄制作,占30分。
(3)报价合理,成本可控性,活动设置合理,不浪费,占10分。
(4)公司经验及资质,占10分。
(5)公司优势及特色项目,占20分。
5.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书。
6.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提供在此期间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8.承接主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
六、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止。
七、购买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双方约定的拍摄新区图书馆、文化馆宣传片项目服务协议约定条款支付费用。
九、本计划公示期:2023年11月13日-11月17日(5个工作日)。
请有意向的承接方于公示期截止日之前进行报名可采用电话报名报名方式。
评审会需提供的材料有(时间另行通知):
1.拍摄新区图书馆、文化馆宣传片项目策划方案(含材料清单)、报价单(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报价);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书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3.承接方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现场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评审会,请出具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昆明市呈贡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474032)

